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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手续的通知

各支部:
        为贯彻落实“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工作方针,进一步规范和完备发展党员工作手续和材料,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根据《西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就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手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审批必备材料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簿》主要栏目填写要求
        (一)发展对象审批必备材料
        1. 入党申请书。
        2.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簿。
        3. 共青团“推优入党”登记表。
        4. 党校学习结业证书复印件。
        5. 本人思想汇报。
        6. 其他材料(如外调材料等)。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簿》主要栏目填写要求
        1. “确定为积极分子的根据和意见”栏:支部书记填写,简要写明积极分子近期表现,对申请入党人进步程度作出结论,并写明党支部是否同意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意见。
        2. “培养教育情况及鉴定意见”栏:两名培养人讨论后一人填写,重点写清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和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优缺点。原则上一年填写三次。
        3. “政治历史考察及结论”栏:考察人填写,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函调等方式,写明入党积极分子本人经历是否清楚,历史是否清白。
        4. “社会关系考察及结论”栏:考察人填写,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函调等方式,写明积极分子直系亲属及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是否清楚。
        5. “现实考察及结论”栏:考察人填写,写明通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本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和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取得的进步情况,指出存在的不足和努力方向。
        6. “党的基本知识考核、考试成绩”栏:考察人填写,写明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学习考试成绩,并附结业证书复印件。
        7. “综合考察结论意见”栏:考察人填写,对入党积极分子本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和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是否作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8. “党内讨论是否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意见”栏:支部书记填写,着重就入党积极分子本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和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明确提出支部党员对是否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的讨论意见。
        9.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的谈话记录”栏:谈话人填写,主要填写通过谈话了解到的发展对象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政治理论素养等,肯定积极分子取得的进步,指出今后努力方向,并表明是否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
        10. “支部委员会研究意见”栏:支部书记填写,写明经支部委员会研究,积极分子是否已经基本具备了预备党员条件,是否准备近期发展,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
        11. “总支部审批意见”栏:学院党委填写,写明经学院党委研究,是否同意支部委员会意见。
        二、预备党员审批必备材料及《入党志愿书》主要栏目填写要求
       (一)预备党员审批必备材料
        1. 入党志愿书。
        2. 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公示材料及结果。
        3. 发展对象审批时所报材料。
       (二)《入党志愿书》主要栏目填写要求
        1.“入党志愿”栏:发展对象本人填写,首先表明申请人的入党志愿,阐述自己对党的纲领、性质、指导思想、宗旨、任务、作风、组织原则和纪律的认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表明自己的入党动机和态度,汇报自己在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表现和不足,明确对自己的要求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2. “入党介绍人意见”栏: 两名入党介绍人分别填写,介绍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入党动机、学习和工作情况、并加以认真分析和做出全面评价,同时,实事求是的指出缺点和不足,并提出努力方向。写明申请人是否具备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否愿意作为入党介绍人介绍其加入中国共产党。
        3. “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栏:支部书记填写,综合支部大会对入党申请人基本评价(思想政治表现、入党动机、学习工作生活表现等),明确提出申请人的不足和努力的方向。写明支部大会的表决情况:会议时间,支部大会应到、实到党员人数,其中应到、实到正式党员人数,表决时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人数以及表决结果。写明支部名称,落款日期为支部大会召开之日。
        4. “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栏:谈话人填写,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熟悉党员权利和义务的情况以及本人的综合表现;有针对性地对申请人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根据谈话了解掌握的情况,对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能否入党表明自己的意见,并提出希望和要求。
        5. “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栏:由学院党委书记填写,写明经学校党委授权,二级党组织委员会(党工委)讨论,申请人是否符合入党条件,是否同意接纳其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从何年何月何日算起。
        6. “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栏:党支部书记填写,简要评价预备党员预备期间的表现(思想、学习、工作表现,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等),写明申请人是否具备转正条件。写明支部大会的表决情况:支部大会会议时间,应到、实到党员人数,其中应到、实到正式党员人数,表决时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人数以及表决结果,注明是否为按期转正。落款日期为支部大会召开之日。
        7. “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栏(转正):学院党委书记填写,写明经学校党委授权,学院党委讨论,申请人是否符合转正条件,是否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党龄从何年何月何日算起。
        三、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及《中共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薄》主要栏目填写要求
       (一)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必备材料
        1. 中共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薄。
        2. 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
        3. 预备党员转正的公示材料及结果。
        4. 预备党员预备期间思想汇报。
        5. 预备党员审批时所报材料。
       (二)《中共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薄》主要栏目填写要求
        1. “吸收入党时支部大会上党员提的意见和要求及个人态度”栏:入党介绍人填写,写明吸收入党时支部大会上党员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本人的表态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2. “预备期间的教育情况”栏:入党介绍人填写,重点写清预备党员入党以来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表现情况,尤其是参与党组织活动、组织纪律性和原则性等具体表现情况。在肯定其成绩的同时,要注意指出缺点和不足,并在其预备期满时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3. “预备期间的考察情况”栏:支部书记填写党支部综合考察形成意见,写明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履行党员义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及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等情况,写明其是否符合党员条件。
        4.“党小组对其转正的讨论意见”栏:党小组长填写,内容通过党小组集体讨论形成,结合预备党员预备期的综合表现,对照党员标准,明确提出是否同意按期转正意见。(无党小组的此栏可不填写)
        5. “党支部对其转正的意见”栏:支部书记填写,写明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综合表现、参加党组织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面进步情况,明确其是否已经达到转正的基本条件,支委会研究是否同意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四、加强入党材料的管理
        入党材料的管理工作是发展党员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增强入党材料在管理、存档及转递等环节的安全性,杜绝入党材料不全、材料遗失,各支部要规范入党材料的管理工作。
        党员入党材料、审批记录材料的日常管理、存档及转递工作,由学院党组织指定的专人负责,集中统一放置,实行专人专柜管理。入党材料在存档、转递过程中,必须履行规范的签字交接手续,做到有序衔接,责任分明,有据可查。材料装档案工作要认真细致,确保材料齐全,防止张冠李戴。
        按规定必须进入本人档案的入党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转正申请)应在预备党员转正以后及时装入本人档案;《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簿》、《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簿》等材料进入文书档案。预备党员因工作调动和毕业离校,学院党委应将入党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转正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簿》、《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簿》等)在档案转出前装入本人档案,随档案转出。在预备党员材料不能随档案同时转出的情况下,入党材料应按机要寄达本人所在党组织。材料收转手续凭据材料、党组织审批党员原始记录材料等,考虑查询证明需要,应长期保存。
        入党积极分子和申请入党人员材料,由党支部负责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和申请入党人因工作调动或毕业离校,学院党委应将培养教育的有关材料及时转给相关单位党组织。


    
中共西南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