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科学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积极稳妥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2号)、《西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及组织管理 (一)复试工作原则 (1)精准防控,确保安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开展网络远程方式复试录取工作。 (2)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工作相关规定及要求,切实加强复试工作组织,严格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坚持客观评价,做到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科学选拔,确保质量。科学设计复试内容,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提高招录质量。 (二)复试组织管理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以行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对本单位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细化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和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负责对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和全覆盖培训;成立复试小组并指导其工作;协调、落实复试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处置并及时上报复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等。 (2)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学院成立以院党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检查监督复试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本单位的调剂复试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 (3)招生工作秘书组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秘书组,具体负责考生材料搜集与审核、布置复试场地、调试复试设备、面试记录、成绩汇总等事项。 (4)复试小组成员构成及分组情况 我院复试考生按报考专业分成三组复试,每组5位面试专家,由组长、组员构成。复试的组长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组员由4名研究生导师构成。复试开始前,随机抽取4名研究生导师构成组员,与组长共同构成面试组专家。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分数线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确定本院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各专业初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见表1。 表1 地理科学学院2021年各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招生计划数 已接收推免生人数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总分 070502 人文地理学 22 5 50 70 336 070503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28 5 50 90 348 070905 第四纪地质学 10 0 50 90 336 (二)复试程序 网上报到→资格审查→复试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综合成绩计算与公示→拟录取→体检。 (三)复试方式 根据疫情实际和学校要求,复试拟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主平台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登录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备用平台采用腾讯会议。采用口试和面试形式,口试以综合性、开放式试题为主考察考生对复试科目的掌握程度;面试包括考生自述及答问。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复试时间 在复试前,我院会提前对考生进行线上系统模拟演练,系统模拟和复试时间安排如下表2所示: 表2 地理科学学院2021年各专业复试系统模拟演练与复试时间安排 报考专业 第一次 线上系统模拟演练时间 第二次 线上系统模拟演练时间 复试时间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3月26日下午15:00 3月30日下午15:00开始 3月31日上午8:00开始 人文地理学 3月31日下午15:00开始 4月1日上午8:00开始 第四纪地质学 4月1日下午15:00开始 4月2日上午8:00开始 (五)复试内容 复试包含口试和面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口试科目为招生目录上规定科目,满分20分。由考生从给定数量的试题中抽取题号,并由考官宣读考题,考生口头作答。面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口试表现独立打分,考生的口试成绩取各成员打分的平均分。 (2)面试一般为考生自述与答问,满分80分。面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面试表现独立打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取各成员打分的平均分。面试内容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 外语听说能力(15分) 2.专业素质与能力(35分) ① 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 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 创新精神及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与能力(30分) ①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测评等; ②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会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 人文素养; ⑤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六)综合成绩计算 入学考试综合成绩按如下公式计算: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三、思想政治考核与其他审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学校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慎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须按要求提交《西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自评表》,由学院组织审核。必要时可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二)学籍学历信息审核、复查 考生学籍学历信息审核。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对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必须进行严格审查,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证明。在确认学籍学历真实性之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为此,复试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学籍学历进行严格审核。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复试生,务必在2021年4月20日前提供学历验证或认证书,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体检要求 体检工作在考生被拟录取后进行。考生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将体检报告扫描件发送至我院招生邮箱:swu_dl@163.com。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术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公布的为准,未在公布名单之内的人员不享受该政策)。具体加分规则严格执行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这类考生在复试前向报考学院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复试时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五、拟录取与公示 (一)拟录取 (1)学院将严格按照同一学科(专业)参加复试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如有考生主动放弃的应提供书面申请。学院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2.复试成绩<60分;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5.体检不合格;6.复试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8.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9.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者。 (二)公示 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全校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负责、严格自律,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实行监督制度和复议制度。学院成立以学院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3)面试过程实行全程录像。 (4)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会及时公布。 (5)受理意见单位:地理科学学院 受理电话:023-68253740 地理科学学院 2021年3月24日 注意事项: 1.考生复试时,学院按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核实考生身份,再根据“2021年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在职人员须检验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须检验其学生证,入学报到时再检查学历学位证,未取得本科学历者不予报到、注册,取消入学资格)。 2.冒名顶替、不符合报考条件、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或未按要求签单位意见均不得参加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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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积极稳妥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2号)、《西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及组织管理
(一)复试工作原则
(1)精准防控,确保安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开展网络远程方式复试录取工作。
(2)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工作相关规定及要求,切实加强复试工作组织,严格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坚持客观评价,做到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科学选拔,确保质量。科学设计复试内容,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提高招录质量。
(二)复试组织管理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以行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对本单位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细化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和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负责对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和全覆盖培训;成立复试小组并指导其工作;协调、落实复试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处置并及时上报复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等。
(2)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学院成立以院党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检查监督复试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本单位的调剂复试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
(3)招生工作秘书组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秘书组,具体负责考生材料搜集与审核、布置复试场地、调试复试设备、面试记录、成绩汇总等事项。
(4)复试小组成员构成及分组情况
我院复试考生按报考专业分成三组复试,每组5位面试专家,由组长、组员构成。复试的组长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组员由4名研究生导师构成。复试开始前,随机抽取4名研究生导师构成组员,与组长共同构成面试组专家。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分数线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确定本院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各专业初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见表1。
表1 地理科学学院2021年各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招生计划数
已接收推免生人数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总分
070502
人文地理学
22
5
50
70
336
070503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28
90
348
070905
第四纪地质学
10
0
(二)复试程序
网上报到→资格审查→复试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综合成绩计算与公示→拟录取→体检。
(三)复试方式
根据疫情实际和学校要求,复试拟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主平台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登录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备用平台采用腾讯会议。采用口试和面试形式,口试以综合性、开放式试题为主考察考生对复试科目的掌握程度;面试包括考生自述及答问。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复试时间
在复试前,我院会提前对考生进行线上系统模拟演练,系统模拟和复试时间安排如下表2所示:
表2 地理科学学院2021年各专业复试系统模拟演练与复试时间安排
报考专业
第一次
线上系统模拟演练时间
第二次
复试时间
3月26日下午15:00
3月30日下午15:00开始
3月31日上午8:00开始
3月31日下午15:00开始
4月1日上午8:00开始
4月1日下午15:00开始
4月2日上午8:00开始
(五)复试内容
复试包含口试和面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口试科目为招生目录上规定科目,满分20分。由考生从给定数量的试题中抽取题号,并由考官宣读考题,考生口头作答。面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口试表现独立打分,考生的口试成绩取各成员打分的平均分。
(2)面试一般为考生自述与答问,满分80分。面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面试表现独立打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取各成员打分的平均分。面试内容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 外语听说能力(15分)
2.专业素质与能力(35分)
① 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 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 创新精神及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与能力(30分)
①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测评等;
②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会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 人文素养;
⑤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六)综合成绩计算
入学考试综合成绩按如下公式计算: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三、思想政治考核与其他审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学校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慎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须按要求提交《西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自评表》,由学院组织审核。必要时可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二)学籍学历信息审核、复查
考生学籍学历信息审核。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对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必须进行严格审查,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证明。在确认学籍学历真实性之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为此,复试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学籍学历进行严格审核。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复试生,务必在2021年4月20日前提供学历验证或认证书,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体检要求
体检工作在考生被拟录取后进行。考生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将体检报告扫描件发送至我院招生邮箱:swu_dl@163.com。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术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公布的为准,未在公布名单之内的人员不享受该政策)。具体加分规则严格执行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这类考生在复试前向报考学院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复试时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五、拟录取与公示
(一)拟录取
(1)学院将严格按照同一学科(专业)参加复试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如有考生主动放弃的应提供书面申请。学院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2.复试成绩<60分;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5.体检不合格;6.复试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8.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9.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者。
(二)公示
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全校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负责、严格自律,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实行监督制度和复议制度。学院成立以学院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3)面试过程实行全程录像。
(4)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会及时公布。
(5)受理意见单位:地理科学学院
受理电话:023-68253740
2021年3月24日
注意事项:
1.考生复试时,学院按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核实考生身份,再根据“2021年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在职人员须检验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须检验其学生证,入学报到时再检查学历学位证,未取得本科学历者不予报到、注册,取消入学资格)。
2.冒名顶替、不符合报考条件、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或未按要求签单位意见均不得参加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