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西南大学地理科学学院研究生会是由校研工部和院党委指导,以“维护全体研究生的利益,全心全意为全体研究生服务,引导和促进广大同学全面发展”为宗旨,积极组织研究生开展各种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有益活动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二条 研究生会拥护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青年学生工作的重要指示。加强政治引领,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第三条 研究生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以校纪校规为准绳,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
第四条 主要任务:
(一)研会配合学院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及其他文体活动,创建一个丰富充实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二)研会积极贯彻上级组织的决议,积极配合完成上级组织所分配的任务。
(三)发挥研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了解研究生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需求和现实困难,听取、收集研究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增进学院不同地区、不同专业、不同民族研究生的交流与团结,加强本院研究生、本科生、已毕业的历届研究生之间的联系,促进本校同学、老师以及与全国及国外其他高校、研究院(所)等单位的研究生及学生组织之间的交流,增进研究生与社会之间的交流和联系。
(四)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服务活动,培养研究生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促进同学、老师、院校之间以及社会各界的有益交流,提高研究生思想觉悟、开阔知识视野,引导广大同学成为高素质、高层次、多样化、创造性的人才。
第五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的组织原则。
第二章 成员
第六条 成员的遴选要求
(一)必须具有西南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学籍。
(二)必须具有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身份,理想信念坚定。
(三)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四)可通过每年的开学纳新、学期中发展等方式加入到研究生会,入会成员必须遵守本章程之规定。
(五)研究生会成员总数为20至30人。
第七条 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依照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院研究生会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和批评。
(三)参加本会各种团体和各项活动。
(四)公平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章程所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 成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
(二)遵守本会的相关规章制度,承认本会的章程。
(三)执行本会所作的决议,认真完成本会交予的相关任务。
(四)自主维护学院和本会的声誉。
(五)本会的研究生干部,对研究生会的各项事务有为人表率、服务同学的义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权
第九条 主席团
主席团是最高权力执行机构,成员不超过三人,视工作任务安排可设秘书长一职;统筹管理研会各部门,审核、批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活动策划,指导、督促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之间关系,促进各部门间团结、友好交流。主席团成员共同对研会的规范运行负责,促进研会的健康发展。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
第十条 主席团成员职责:
(一)代表研究生会全体成员行使权力。
(二)与学校、学院积极沟通,反映广大研究生的意见和建议。
(三)代表研究生会参加上级组织、兄弟单位、有关机构等举行的相关活动;与以上单位、组织保持联系,促进研究生会工作开展。
(四)协助主席开展各类例会。
(五)听取各分管部门工作汇报,制定学期计划,布置工作。
(六)主席缺位或者紧急情况无法联系到主席时,代行主席职责。
第十一条 主席团下设办公室、宣传部、学术与就业服务部、文体部、组织部五个职能部门,每个部门安排负责人1名,干事若干名。
第十二条 办公室在研会的日常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主要负责会议记录和文件撰写,帮助主席团管理研会工作,协调各部门分工、促进各部门交流合作、监督各部门职责履行情况,是研会的“枢纽”。
第十三条 宣传部主要负责研究生会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即通过微信、微博、新闻稿等宣传渠道,及时有效传达信息,反映学院研究生会活动动态及学生风采,营造良好文化氛围,扩大我院研究生会影响力,树立我院在西南大学的良好形象,具体职责为新闻稿撰写、海报设计、微信公众号运营等。
第十四条 学术与就业服务部以营造研究生学术氛围,秉承拓展素质,服务同学为根本宗旨。主要职责为建设良好学风,组织学术讲座、专题报告、学术沙龙等在内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多渠道收集、登记、转发、推送各种就业实习信息;组织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如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等。
第十五条 文体部主要是以丰富研究生生活、提高同学凝聚力、营造校园文化艺术氛围、促进师生交流为目的,工作主要分为筹划、举办大型文娱活动和筹划日常娱乐小活动两大部分。
第十六条 组织部负责研究生团员和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发展党员及考查;组织院内的党组织生活;与研会其他部门沟通联系,共同举办一些学生活动来加强合作,营造院内优良的思想教育氛围。
第十七条 例会设置:
(一)主席团应视具体情况召开主席团会议,决定重大事项。会议结束后主席团应及时向全体研会成员汇报会议情况。
(二)主席团应视具体情况召开部门负责人会议,部署相关工作。部门负责人会议各部门至少由一名负责人出席,具体会议形式由主席团决定。每次例会需由办公室派员记录并考勤。
(三)研会原则上于每月月末召开一次全体例会,交流讨论研会月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吸取经验与不足,并为下一月度工作做好计划与准备。部门例会由分管主席自行安排。
第四章 人员任免
第十八条 主席团候选人通过候选人自荐和班级团支部推荐产生,经院系团组织同意,由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最终由学院党组织确定主席团成员。此后应在合理期限内对主席团成员予以公示,在此期间任何人对任免结果有异议的,应向学院党组织提出。
第十九条 部门负责人、干事的任免均通过竞选方式,研究生会全体成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参与竞选,由新一届主席团成员与研究生会指导老师组成选举委员会,综合评定部门负责人、干事人选。
第二十条 以上主席团成员、部门负责人、干事确定后将公示任免结果,任何人对于任免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党组织提出异议。选举委员会每位成员应该就提出的异议给出书面说明,异议成立的,应当不选,异议不成立的,应再予以公示。
第二十一条 以上人员均可向主席团提起辞去职务、退出研究生会的辞呈,并附上本人任职期间的工作报考情况汇报,经主席团研究决定方可生效。由于个人原因中途退会的,本会不予颁发聘书,并保留相关解释权利。
第二十二条 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考核不合格、违纪违法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干部,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二十三条 所有人员应接受研究生会全体成员监督,对于部门负责人的罢免应由该部门内部过半数成员联名提出;对于主席团成员的罢免应由研究生会全体成员过半数以上或者全体部门负责人三分之二以上联名提出;选举委员会成员应给出书面说明,并作出决定。
第五章 考核方式及程序
第二十四条 研会考核采取出勤与成员内部相互打分相结合的制度,考察研会内部成员职责履行情况。出勤作为基本考核方法,占比30%;研会内部成员不记名相互打分为补充,占比20%,工作业绩得分占50%。作为参考,于年度工作总结时开展。综合表现优秀的为研会留任候选人,并在入党、推优、奖项评选方面优先考虑。
第二十五条 考核程序:
具体考核由办公室负责实施,办公室根据各部门考核信息的收集结果,总结整理出书面材料呈交主席团审阅以及讨论,并根据需要,依据上述考核内容展开例会考核、学期末考核、年度考核三种方式考核。
第二十六条 考核要求:
请全体研究生会成员予以支持并严格遵守本规定。办公室随时进行记录考勤和考评,每月末进行汇总、整理,并向主席团汇报。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试行,院研究生会主席团保留其修改权。
第二十八条 章程解释权归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所有。